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印章作废公告
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印章作废
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25年6月26日作出(2025)苏0102强清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工商注册号3201022304336),并于同日指定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自清算组接受指定之日起至今,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未向清算组移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和企业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为确保强制清算程序的顺利推进,现作出如下公告:
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自本案受理之日起作废,有关人员使用该公司相关证照、印章的行为均属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由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公 开 人: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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