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2025)苏0102强清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案清算组,清算组组长为朱丹宁。
清算组在接受指定后,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务。清算组未从雷盾公司处交接到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且经调查,雷盾公司未开设社保及公积金账号、无确认职工欠薪的仲裁/诉讼案件。清算组初步确认,截至2025年9月8日,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无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清算组提出。
特此公示!
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9月8日
清算组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女士,电话:150610201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丰盛商汇8-512
公 开 人:南京雷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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